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农村污水处理标准制定的必要性和标准的科学性

发布:2018-12-22 10:43,更新:2010-01-01 00:00

很多人认为农村土地相对广阔,土壤对于污水的自行处理能力强,事实上土壤在自行处理污水的时候本身就已经受到了伤害。目前很多农村已经在采取了某些污水处理的办法,只是没有统一的科学的标准。本文小编重点给大家讲解下农村污水处理标准制定的必要性,以及具体标准的规范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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农村污水处理标准制定的必要性

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是改善农村人居环境、提高农村居民生活水平的重要内容,也是农村现代化的重要标志。随着农村生活水平的提高,水冲厕所在农户开始普及,洗涤用水增加,农村地区的生活用水量和集中供水率逐年提高,农村生活污水排放量逐年增大。2015年我国农村人口7.97亿,按照人均日生活用水量83升,排放系数0.8估算,全年累计需处理农村生活污水193亿立方米,占全国生活污水排放总量的31%。

关于农村污水处理的问题从处理率上看,2015年末,城市污水处理率为91.9%,污水处理总量达428.8亿立方米。县城污水处理率为85.22%,全年污水处理总量达78.9亿立方米。行政村污水处理率为11.4%,大量农村生活污水未经处理排出,已成为农村、湖泊和河流富营养化等环境污染的主要原因之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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农村污水处理标准的科学性

首先具体指标要科学。指标的设置和限值要紧密结合农村实际,要有针对性和可行性。从一些省份已出台的标准来看,指标数量较少,集中在农村生活污水的主要污染因子上,便于监测,而且限值相对较宽松。对于不同发展水平、不同类型的农村,也可分级设置标准。

其次标准应用要合理。标准的作用主要在于填补空白,改变“无标可依”的状况,因此适合作为一种参考性标准,促进各地全面、规范、持续地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。当前治理工作的重点是全面普及,努力提高污水处理覆盖率。待覆盖率较高、时机成熟后,可逐步提高标准,或作为强制性、约束性的标准来执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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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文重点讲解了农村污水处理标准制定的必要性和标准规范,可以看到农村污水处理标准的制定势在必行,当然在制定农村污水处理标准的时候,也要充分考虑到农村的具体情况,制定出科学合理的标准规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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